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庆阳市工商局发布“双11”网购消费提示
时间:2017/11/2 17:00:38 来源:消保科 作者:李秀珍 点击:
    “双11”网购狂欢季即将临近,众多电商平台在“双11”期间推出各种吸引消费者的促销活动,针对可能出现的广告宣传、商品质量、消费纠纷、售后服务等问题,庆阳市工商局12315投诉举报中心提醒广大消费者提高安全防范意识,理性消费。
    一要提防价格陷阱。“双11”期间,有的商家会用“先抬价后优惠”的方式造成降价的假象,诱导消费者冲动购物。因此,消费者一定要擦亮眼睛,不要轻易被低折扣迷惑。
    二要慎交定金。“预付定金可在‘双11’当天享受低价”已成为不少商家的促销方式,并注明定金不可退回,消费者付款之前一定要货比三家、三思而后行。
    三要小心虚假广告。消费者在网上找到所需商品后,不要着急拍下,要多看看买家评价,不要一味听信卖家的宣传,同时注意好评、中评、差评等评价,尽量多方面了解商品信息。
    四要客观行使评价权利。一些商家在商品宣传页面明确表示“好评返现”,有的商家在商品发货时附上宣传卡片,诱导消费者给出虚假好评。建议消费者秉持诚信负责的态度进行评价,切莫成为商家“刷信”的工具。
    五要慎选支付平台。网购尽量选择信誉度高的卖家购买,并通过正规的第三方支付渠道进行支付。谨慎使用“二维码”支付,防止不法分子盗取个人账户等信息。
    六是签收前要验货。尽量当面核验商品,注意核对货品是否与所订购商品一致,有无质量保证书、保修凭证等,同时索取购物发票或收据,以便后续维护自身合法权益。
    七要保存购物证据。网购时注意保存聊天记录、电子订单、付款记录等电子数据,保存好相关购物凭证。
    如果发生消费纠纷,在与卖家、网络交易平台协商无果的情况下,第一时间拨打经营者所在地的12315投诉电话,或者向全国12315互联网平台进行投诉,工商机关将及时受理,依法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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